項目概況
長春市清潔能源取暖能力建設-建筑能效提升和分散式清潔取暖改造實施效果后評估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政采云”平臺(http://******)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年8月1日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項目編號:JM-2025-04-00454;
項目名稱:長春市清潔能源取暖能力建設-建筑能效提升和分散式清潔取暖改造實施效果后評估;
采購預算:******.00元;
最高限價:******.00元;
采購需求:
1、針對實施的約3.5萬戶農村地區(qū)農房能效提升項目開展能效測評,校驗項目是否滿足能效提升率:
(一)改造區(qū)域的全面普查:長春市農房能效提升項目體量大、覆蓋范圍廣、實施點分散。需對各村屯農房的朝向、建筑年代、建筑面積、圍護結構、外窗形式、采暖形式、陽光房工藝進行排查摸底,摸底排查應至少覆蓋全部有改造任務的鄉(xiāng)鎮(zhèn)(不少于80個),并可有效反映所在地區(qū)的總體改造情況。
(二)農房能效提升現場測試:按照相關現行國家標準及長春市的相關要求,開展入戶農房能效提升效果測試,測試機構制定合理的測試方案,使測試結果置信比例應達到95%以上。
(三)農房建筑能效分析與評估:構建農房建筑能效模擬模型,結合現場測試數據對改造前、后的供熱量進行節(jié)能效果分析。通過改造前、后的能效測評結果,進行多維度綜合評估,針對農房建筑節(jié)能薄弱點提出有效整改建議,并對農房能效提升技術實施應用進行詳細分析,為實現農村地區(qū)大規(guī)模推廣“節(jié)能暖房”奠定技術基礎。
(四)成果產出:《長春市農房建筑能效提升節(jié)能測評報告》、《長春市農村地區(qū)農房能效提升測評分析報告》等。
2、針對實施的約32.5萬戶農村地區(qū)分散式清潔取暖改造項目,基于清潔取暖政策相關要求,全方位開展整體長效運營工作成效評估:
(一)改造區(qū)域的群眾滿意度調查:在開展了改造的16個區(qū)縣進行群眾滿意度實地調查訪問統計,調查農戶數量與分布應可有效反映當地項目實施情況,調查內容應包含施工隊是否按照要求進行改造工作、設備是否正常使用、設備報修和問題投訴渠道是否暢通、農戶對于改造工作是否滿意等。
(二)項目供熱效果測評:對改造農戶的房屋朝向與結構、建筑面積、采暖系統現狀、改造技術形式、改造前能源消耗情況進行調研普查,選取足量典型戶進行室內溫度和供暖設備使用狀態(tài)測試,綜合分析改造后房屋供熱效果;測評的農戶數量與分布應可普遍反映項目整體供熱效果,基于數據完成項目供熱效果測評報告。
(三)農村地區(qū)分散式清潔取暖改造項目成效總體評估:基于上述工作成果,全方位評估項目整體實施運營情況,總結項目實施成效與亮點,分析存在問題與提升措施,提出長效運營建議,形成項目成效評估報告。
(四) 成果產出:《長春市農村地區(qū)分散式清潔取暖改造項目滿意度調查報告》、群眾滿意度調查問卷、《長春市農村地區(qū)分散式清潔取暖改造項目供熱效果測評技術報告》、入戶供熱效果測評結果、《長春市農村地區(qū)分散式清潔取暖改造項目成效總體評估報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1年;
服務承諾目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及長春市清潔取暖相關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規(guī)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本項目非專門面對中小企業(yè);
3.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關于進一步加大政府采購支持中小企業(yè)力度的通知》(財庫[2022]19號)、《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jiān)獄企業(yè)發(fā)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yè)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關于調整優(yōu)化節(jié)能產品、環(huán)境標志產品政府采購執(zhí)行機制的通知》(財庫[2019]9號)、《關于運用政府采購政策支持脫貧攻堅的通知》(財庫〔2019〕27號)等相關政策文件。
4.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投標申請人須具備行業(yè)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工程咨詢單位乙級及以上資信資質并在人員、設備、資金、技術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因政策原因導致資質證書無法延期或換證的,原資質證書視同有效);
4.2投標單位擬派出的項目負責人須具備相關專業(yè)高級職稱;
4.3******財政局關于加強政府采購信用體系建設簡化供應商資格條件有關事項的通知》(長財采購〔2022〕2066號)文件要求在響應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財務狀況、依法繳納稅收和社保保障資金情況的資格條件承諾函,并對資格條件承諾函有關內容的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負責;
4.4信譽要求:投標人未被“信用中國”網站(******)中列入重大稅收違法失信主體名單、未被中國執(zhí)行信息公開網(******)中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未被中國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中被財政部門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詳見財庫[2016]125號),拒絕被政府列為取消投標資格期間內的企業(yè)或個人投標,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應在“中國裁判文書網”進行行賄犯罪檔案查詢且無犯罪記錄;
4.5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相關投標均無效。
4.6本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聯合體投標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義單獨或參加其他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組成后不得再發(fā)生變化,聯合體成員應簽訂聯合體協議,明確聯合體各方擬承擔的權利和義務,不得違背聯合體投標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
三、獲取招標文件方式:
時間: 2025年7月11日至 2025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6:30(北京時間);
方式:網上下載。本項目不發(fā)放紙質文件,投標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臺(http://******)下載招標文件(操作路徑:登錄“政采云”平臺-項目采購-獲取招標文件-找到本項目-點擊“申請獲取招標文件”),電子投標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臺獲取的招標文件編制。未進行網上注冊并辦理CA認證的投標人將無法參與本次招標活動。
本項目招標文件款售價0元。
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5年8月1日9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吉林省長春市二道區(qū)洋浦大街凱利中心AB棟101二樓第四開標室。
及發(fā)布媒介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采購人不予受理。
2.本項目有效投標人不足法定人數時,采購人另行組織招標。
3.本次招標公告在“政采云”平臺(******)(同步推送到中國政府采購網、吉林省政府采購網、長春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上發(fā)布。
4.本項目采用全流程電子化采購,投標人須現場遞交開標一覽表、電子版(U盤)、紙質版投標文件,同時須通過政府采購云平臺(******/)遞交電子響應文件。
操作流程:投標人在政府采購云平臺注冊入庫成為正式投標人后,在平臺按《政府采購項目電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應商》進行操作。由于投標人自身原因在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前無法完成辦理的,后果自負。若對項目采購電子交易系統操作有疑問,可登錄“政采云”平臺(******/),點擊右側咨詢小采,獲取采小蜜智能服務管家?guī)椭?,或撥打政采云服務熱線 400-881-7190或95763獲取熱線服務幫助。
1.采購人信息
地址:長春市南環(huán)城路3066號
電話:0431-******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超越大街與越達路交匯
3.項目聯系方式
采購人項目聯系人:賀同禹
電話: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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