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概況 ******法院食堂食材采購項目 JSZC-321111-ZJHX-G2025-0023 招標項目的潛在投標人應在蘇采云平臺 獲取招標文件,并于2025-09-01 09:30 (北京時間)前遞交投標文件。 |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JSZC-321111-ZJHX-G2025-0023
項目名稱:******法院食堂食材采購項目
預算金額:200.000000萬元(采購包1:110.000000萬元;采購包2:90.000000萬元)
最高限價(如有):0≤報價優(yōu)惠率<100%。
采購需求:
詳細內容及要求見招標文件第四部分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1 年,具體起止時間在合同中約定。
本項目(是/否)接受聯合體投標:否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guī)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yè)執(zhí)照等證明文件掃描件,授權委托書等文件;投標人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證掃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業(yè)******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或財政部門認可的政府采購專業(yè)擔保機構出具的投標擔保函等;或提供資格承諾函。如按采購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資格承諾函》,可不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3.有依法繳納稅收和職工社會保障基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半年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如按采購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資格承諾函》,可不提供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4.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提供具備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yè)技術能力的書面承諾; 如按采購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了《資格承諾函》,可不提供此項相關證明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投標函;或提供資格承諾函)
(二)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1)本項目屬于服務類項目。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的要求,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yè)采購,所稱中型、小型、微型企業(yè)須滿足《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yè)發(fā)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第二條和第四條的規(guī)定,服務應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業(yè)承接。
(2)中小微企業(yè)劃型標準請對照《關于印發(fā)中小企業(yè)劃型標準規(guī)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yè)〔2011〕300號)(詳見附件)。本項目采購標的對應的行業(yè)歸屬為批發(fā)業(yè)。
(三)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投標人須具有有效的食品生產許可證或食品經營許可證。
三、獲取招標文件
時間:自招標文件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地點:蘇采云平臺
方式:在線獲取
售價:0.00元
四、提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和地點
2025-09-01 09:30 (北京時間)
地點:蘇采云(政府采購一體化平臺)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5個工作日。
六、其他補充事宜
1.采購人不統(tǒng)一組織現場查勘,投標供應商可自行聯系采購人聯系查勘。
2.請各投標供應商及時關注和查看u201c江蘇政府采購網u201d是否有更正公告。
3.本項目無需繳納投標保證金。
4.蘇采云系統(tǒng)相關操作規(guī)范及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二部分u201c投標人須知-九、蘇采云操作其他補充事項u201d。
5.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采購活動。
6.中標供應商數量:每個采購包1名,兼投不可以兼中。本項目評審按采購包1至采購包2的順序進行,若供應商已作為采購包1的第一中標候選人,則不再參與后續(xù)采購包的評審。
七、對本次招標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采購包1、采購包2
******法院
單位地址:鎮(zhèn)江市潤州區(qū)潤州路30號
聯系人:戴正堅
聯系電話:******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鎮(zhèn)江市莊泉路1號南山華庭商務中心3幢206室
聯系人:郭春燕
聯系電話:******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郭春燕
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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