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及信息公開要求,經審議,我局擬報請楚雄州生態(tài)環(huán)境局對以下項目作出審批意見,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
一、項目名稱
******有限公司精煉爐提釩鑄造技改項目
二、建設地點
******有限公司廠區(qū)內
三、建設單位
******有限公司
四、環(huán)境影響評價機構
******有限公司
五、項目概況
1.建設性質:技改
2.項目建設內容及規(guī)模:本項目擬對自有車間3000m2及現有一臺中頻爐進行技術改造,一臺中頻爐技術改造為5000kva/10kv、5噸精煉爐,改建原料倉庫、半成品車間、成品倉庫等基礎設施,項目只用電熔化,不使用煤炭和焦煤,新增車床設備及其建設相關配套設施。項目建成后用于生產各種鑄造件及釩渣(釩渣為鑄造熔化過程產生的副產品)。
六、項目環(huán)境影響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有:施工期機械噪聲、揚塵、固體廢物、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二)運營期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有:中頻爐及精煉爐熔化過程、開模清砂過程、原料卸載等運輸過程形成煙塵及固廢,機修過程中產生的廢礦物油,球磨機、布袋除塵器風機、機床等生產設備運行噪聲。
七、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huán)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保護措施
1.大氣環(huán)境保護措施
施工場地定期灑水,廠界四周設置圍擋,采用霧炮機、灑水車進行灑水降塵;施工場地內運輸道路應及時清掃和平整,所有臨時道路均需清潔、灑水,運輸車輛盡可能減緩行駛速度;建筑材料堆場采用篷布遮蓋,盡量按量購進建筑材料,避免在場內長時間堆放。
2.水環(huán)境保護措施
項目施工廢水經施工場地內自建臨時沉淀池(容積為5m3)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抑塵,初期雨水收集至施工區(qū)臨時沉淀池(容積為5m3)與施工廢水一起沉淀處理后可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期生活污水通過臨時沉淀池(容積為5m3)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降塵。
3.聲環(huán)境保護措施
選用低噪聲設備,定期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yǎng)和維護;合理布局施工設備,噪聲設備盡量不集中安排;合理布置施工作業(yè)面和安排施工時間,禁止晝間12:00~14:00及夜間22:00~次日6:00進行施工;應強化行車管理制度,運輸車輛限速行駛,保證場內運輸暢通,減少噪聲對周圍保護目標的影響。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收處理,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建定期清運至當地管理部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場堆存;施工期開挖土石方經施工場地內臨時堆存后,全部在場地內進行回填綜合利用;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當地環(huán)衛(wèi)部門定期清運處置。
(二)運營期保護措施。
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中頻爐及混砂、清砂廢氣通過集氣罩收集后進原有布袋單機除塵器處理后經排氣筒da00達到《鑄造工業(yè)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6-2020)要求后排放;精煉爐產生的粉塵通過集氣罩收集后進新建布袋單機除塵器處理后經排氣筒da002排放;原料堆場、廠房采取三面圍擋處理(留有進出口),廠區(qū)道路定時清掃和灑水,運輸道路定時清掃灑水,對暫時不用的堆存原料定時進行灑水抑塵。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冷卻用水經沉淀處理后循環(huán)回用于項目生產過程;項目區(qū)實施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依托廠區(qū)原有雨水管收集后進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處理后回用于生產冷卻用水;生活污水經隔油池、化糞池處理后作為農肥澆灌廠區(qū)菜地。
3.聲環(huán)境保護措施
選用低噪設備,并對設備定期檢修;通過廠房進行阻隔,對主要產噪設備采用減震基礎,產噪設備盡可能安排于廠房中央,廠界噪聲可滿足《工業(yè)企業(yè)廠界環(huán)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qū)標準要求,并根據《排污單位自行監(jiān)測技術指南總則》(hj 819-2017)提出監(jiān)測計劃進行自行監(jiān)測。
4.固廢污染防治措施
產生一般工業(yè)固廢量暫存于一般固廢間,定期外售,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貯存間滿足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要求,并按《環(huán)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1995)設置環(huán)境保護圖形標志,禁止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危險廢物的儲存本項目原有危廢暫存于危廢貯存庫,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危廢貯存庫嚴格執(zhí)行臨時廢物貯存設施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中的相關要求。
5.環(huán)境風險防治措施
規(guī)范設置危廢貯存庫,采取“防風、防曬、防雨、防滲”措施,設置危險廢物警示標志及管理要******有限公司進行處置。
6.土壤、地下水環(huán)境保護措施
項目建設采取分區(qū)防滲措施:危廢貯存庫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中要求進行防滲;一般防滲區(qū)即原料庫濕料區(qū)按照《環(huán)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huán)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滲區(qū)的防滲要求進行防滲設計;簡單防滲區(qū)即一般固廢間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處理。
聯系電話:******
公示期: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通訊地址:永仁縣永定鎮(zhèn)苴卻路70號
傳真:0878-****** 郵編:651499
一、項目名稱
******有限公司精煉爐提釩鑄造技改項目
二、建設地點
******有限公司廠區(qū)內
三、建設單位
******有限公司
四、環(huán)境影響評價機構
******有限公司
五、項目概況
1.建設性質:技改
2.項目建設內容及規(guī)模:本項目擬對自有車間3000m2及現有一臺中頻爐進行技術改造,一臺中頻爐技術改造為5000kva/10kv、5噸精煉爐,改建原料倉庫、半成品車間、成品倉庫等基礎設施,項目只用電熔化,不使用煤炭和焦煤,新增車床設備及其建設相關配套設施。項目建成后用于生產各種鑄造件及釩渣(釩渣為鑄造熔化過程產生的副產品)。
六、項目環(huán)境影響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有:施工期機械噪聲、揚塵、固體廢物、施工人員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
(二)運營期
施工期主要污染源有:中頻爐及精煉爐熔化過程、開模清砂過程、原料卸載等運輸過程形成煙塵及固廢,機修過程中產生的廢礦物油,球磨機、布袋除塵器風機、機床等生產設備運行噪聲。
七、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huán)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保護措施
1.大氣環(huán)境保護措施
施工場地定期灑水,廠界四周設置圍擋,采用霧炮機、灑水車進行灑水降塵;施工場地內運輸道路應及時清掃和平整,所有臨時道路均需清潔、灑水,運輸車輛盡可能減緩行駛速度;建筑材料堆場采用篷布遮蓋,盡量按量購進建筑材料,避免在場內長時間堆放。
2.水環(huán)境保護措施
項目施工廢水經施工場地內自建臨時沉淀池(容積為5m3)收集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抑塵,初期雨水收集至施工區(qū)臨時沉淀池(容積為5m3)與施工廢水一起沉淀處理后可回用于施工用水;施工期生活污水通過臨時沉淀池(容積為5m3)收集后回用于施工場地灑水降塵。
3.聲環(huán)境保護措施
選用低噪聲設備,定期對設備進行定期保養(yǎng)和維護;合理布局施工設備,噪聲設備盡量不集中安排;合理布置施工作業(yè)面和安排施工時間,禁止晝間12:00~14:00及夜間22:00~次日6:00進行施工;應強化行車管理制度,運輸車輛限速行駛,保證場內運輸暢通,減少噪聲對周圍保護目標的影響。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可回收部分回收處理,不能回收利用的部分建定期清運至當地管理部門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場堆存;施工期開挖土石方經施工場地內臨時堆存后,全部在場地內進行回填綜合利用;施工人員產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當地環(huán)衛(wèi)部門定期清運處置。
(二)運營期保護措施。
1.大氣污染防治措施
中頻爐及混砂、清砂廢氣通過集氣罩收集后進原有布袋單機除塵器處理后經排氣筒da00達到《鑄造工業(yè)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26-2020)要求后排放;精煉爐產生的粉塵通過集氣罩收集后進新建布袋單機除塵器處理后經排氣筒da002排放;原料堆場、廠房采取三面圍擋處理(留有進出口),廠區(qū)道路定時清掃和灑水,運輸道路定時清掃灑水,對暫時不用的堆存原料定時進行灑水抑塵。
2.水污染防治措施
項目冷卻用水經沉淀處理后循環(huán)回用于項目生產過程;項目區(qū)實施雨污分流制,初期雨水依托廠區(qū)原有雨水管收集后進入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處理后回用于生產冷卻用水;生活污水經隔油池、化糞池處理后作為農肥澆灌廠區(qū)菜地。
3.聲環(huán)境保護措施
選用低噪設備,并對設備定期檢修;通過廠房進行阻隔,對主要產噪設備采用減震基礎,產噪設備盡可能安排于廠房中央,廠界噪聲可滿足《工業(yè)企業(yè)廠界環(huán)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3類區(qū)標準要求,并根據《排污單位自行監(jiān)測技術指南總則》(hj 819-2017)提出監(jiān)測計劃進行自行監(jiān)測。
4.固廢污染防治措施
產生一般工業(yè)固廢量暫存于一般固廢間,定期外售,一般工業(yè)固體廢物貯存間滿足防滲漏、防雨淋、防揚塵等要求,并按《環(huán)境保護圖形標志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gb15562.2-1995)設置環(huán)境保護圖形標志,禁止危險廢物和生活垃圾混入;危險廢物的儲存本項目原有危廢暫存于危廢貯存庫,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理,危廢貯存庫嚴格執(zhí)行臨時廢物貯存設施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中的相關要求。
5.環(huán)境風險防治措施
規(guī)范設置危廢貯存庫,采取“防風、防曬、防雨、防滲”措施,設置危險廢物警示標志及管理要******有限公司進行處置。
6.土壤、地下水環(huán)境保護措施
項目建設采取分區(qū)防滲措施:危廢貯存庫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23)中要求進行防滲;一般防滲區(qū)即原料庫濕料區(qū)按照《環(huán)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huán)境》(hj610-2016)中一般防滲區(qū)的防滲要求進行防滲設計;簡單防滲區(qū)即一般固廢間地面采用混凝土硬化處理。
聯系電話:******
公示期: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通訊地址:永仁縣永定鎮(zhèn)苴卻路70號
傳真:0878-****** 郵編:6514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