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guī)定,我局擬對1個建設項目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進行審查,現(xiàn)將擬審查的環(huán)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3日(3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提出聽證申請。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地址:喀喇沁旗錦山西城區(qū)錦南大街喀喇沁旗營商環(huán)境促進中心二樓
郵編:024400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huán)境影響 評價機構 |
1 |
省道206線喀喇沁旗王爺府鎮(zhèn)改線公路項目 |
赤峰市喀喇沁旗王爺府鎮(zhèn) |
喀喇沁旗交通局 |
******有限公司 |
省道206線喀喇沁旗王爺府鎮(zhèn)改線公路項目路線起點位于希莊村,與S206 平面交叉;終點位于大廟村,與S206平面交叉。路線呈東西走向。 本項目路線全長4.163公里,擬按照三級公路標準建設,設計速度30km/h,全線路基寬10m,路面寬9m瀝青混凝土路面,過水路面1處長85m,涵洞5道。
(1)陸生生態(tài) ①嚴格控制占地范圍。 ②設計階段要優(yōu)化總體布局,以減少對表土和植被的破壞、產生新的水土流失,加強管理,待施工結束后,及時恢復。 ③合理設置施工時間,避免對周圍動物產生影響。 ④工程完工后盡快做好生態(tài)環(huán)境的恢復工作。 ⑤施工工期應避免在春季大風季節(jié)作業(yè),各種施工盡可能縮短施工時間,提高工程施工效率,減少自然植被的破壞和減少裸地。防止土地風蝕等。嚴禁任意堆放建筑原料及表土,以免遇強暴雨引起嚴重的水土流失。 (2)水環(huán)境 ①在水源保護區(qū)外設置施工廢水沉淀池,施工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場地灑水降塵,不外排。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排入沿線大棚看護房的旱廁,定期清掏作農家肥,不外排。 ②在保護區(qū)外設置施工廢水沉淀池,施工廢水經沉淀處理后回用于施工或場地灑水降塵,不外排。 ③施工人員生活污水排入沿線大棚看護房的旱廁,定期清掏作農家肥,不外排。 (3)聲環(huán)境 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夜間不施工;選用低噪聲設備,并加強設備維護;運輸車輛途經敏感點處禁止鳴笛;聲環(huán)境敏感目標處安裝隔聲窗。 (4)大氣環(huán)境 ①加強對貨運車輛管理,要求貨運車輛必須進行遮蓋,減少道路揚塵; ②在道路兩側多植樹、種草; ③路政定期進行灑水和路面清掃。 (5)固體廢物 可回收利用部分外售給廢品收購部門;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由施工單位負責收集清運至相關部門指定地點堆存。 |